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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狱生产政府使用制度的几点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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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关于监狱生产政府使用制度的几点思考

作者:崔学东 李书金

第一作者:崔学东

机构:[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讲师

年份:2004

期号:10

起止页码:62-64

中文期刊名:犯罪与改造研究

中文关键词:监狱生产;准公共产品;罪犯劳动;警察;社会公众;政府;限定;公共教育;私人产品;非竞争性;

摘要:政府使用制下,罪犯劳动生产一般将经营范围限定在一些私人不能、不宜生产,或者与社会企业生产竞争不大的产品和劳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是公共产品性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与服务而言的。它是提供给社会公众群体来消费的,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特点(当然有些公共产品具有收费性质,从而是半竞争性、半排他性的。称为准公共产品)。如国防、警察、公园、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及环保等等。

分类号:D926.7[监狱制度与劳动改造制度] D035[国家行政管理]

收录:BDHX:【BDHX2000】;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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