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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国际法基本准则规范中国与中亚各国的关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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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用国际法基本准则规范中国与中亚各国的关系

作者:陈建萍 秦鹏

第一作者:陈建萍

机构: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年份:2001

期号:2

起止页码:37-39

中文期刊名:新疆社科论坛

中文关键词:国际法;中亚各国;准则规范;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政治力量;准则体系;不干涉内政;经济关系;领土完整;互相尊重;平等互利;五项原则;和平共处;对比关系;世界格局;主权;国家;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确立的国际法基本准则体系,伴随着半个多世纪的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现已日臻完备,由中国等国提出并倡导的国家间'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成为国际法基本准则体系的核心和灵魂.尽管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世界格局有了新的演变,但不容置疑的是,只要和平与发展这一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主旋律依旧,则调整国家间关系,规范国家行为的基本规范就仍是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核心的国际法基本准则.对于现代国际社会而言,这些基本准则不但并未过时,且因其内涵的不断丰富而更具生命力和时代感.中国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国之一,始终不渝地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导本国的对外关系,制定本国的对外政策,在国际上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由于1991年前苏联解体,中亚各国相继独立,中国的周边局势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正确处理和发展与中亚各国的关系,对我国保持和平稳定的发展大局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中亚各国与我国新疆地区毗邻接壤,在宗教信仰、民族传统、文化等方面有着历史悠久的联系,所以,中亚各国的政策局势对新疆的社会稳定也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妥善处理中国与中亚各国的关系,构筑和睦安定的周边环境,既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大业,又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边防的巩固.

分类号:D99[国际法] D06[民族、殖民地问题理论]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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