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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域名使用他人商标名称不构成侵权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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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互联网域名使用他人商标名称不构成侵权

作者:吴登楼

第一作者:吴登楼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0

期号:3

起止页码:42-43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商标名称;域名使用;他人;国际互联网络;申请在先原则;特殊保护原则;域名注册;注册商标;高科技产业;不同认识;立法规定;侵权行为;

摘要:由于国际互联网络是一项新兴的高科技产业,对抢注域名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实践中有不同认识。国际互联网域名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谁先申请,域名就归谁所有。我国域名注册兼采申请在先与商标特殊保护原则,域名不得与已注册商标冲突,否则要被停止使用。从立法规定推论,我国立法认为域名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是一种侵权行为。但笔者以为,

分类号:D913[民法] F760.5[商标]

收录:BDHX:【BDHX1996】;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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