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多次盗窃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第一作者:朱建新
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0
期号:7
起止页码:33-35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多次盗窃;法律问题;公私财物;盗窃罪;补充规定;客观要件;数额较大;司法实践;人的行为;盗窃行为;行为人;修订;注意;刑法;认定;
摘要:比较修订前后的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关于盗窃罪的客观要件补充规定了“多次盗窃”这一内容。修订后刑法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时,不仅要注意查明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还应当注意查明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行为的实际次数。
分类号:D924.354[侵犯财产罪] 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1996】;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