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再析“徇公枉法”
作者:丁卫强
第一作者:丁卫强
机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0
期号:11
起止页码:34-34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人民司法》;徇私枉法;1999年;“公”;言论自由;思维定势;欺骗性;生命力;水源;理由;同意;国度;
摘要:拙作《“徇公枉法”析》(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5期)曾论及“徇公枉法”看似为公,情有可原,实则比“徇私枉法”具有更大的危害。我的理由是,打着“公”的旗号,更具有欺骗性,“徇私枉法虽然破坏了‘水源’,但人们对这种破坏尚能清醒地认识,自觉地抵制;徇公枉法也破坏了‘水源’。但人们对它却麻木不仁,反而为它叫好,并且津津有味地饮用这已被污染了的‘水’。”有人并不同意我的观点,我当然不能强求,言论自由。在这样一个有“公”的传统的国度里,凡“公”即好、越“公”越好的思维定势,颇有生命力。这却促使我去思考,为我的论点再去找些依据来,于是就有了这篇小文。
分类号:D926-55[司法制度] D924.393[渎职罪]
收录:BDHX:【BDHX1996】;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