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
作者:曾祥华 陈仁涛
第一作者:曾祥华
机构:[1]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2]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杭州,310000;
年份:2005
期号:4
起止页码:69-72
中文期刊名:学习论坛
中文关键词:行政立法;司法审查;必要条件;审查机制;
摘要:由于人大监督机制的无效性,为了满足制约行政立法权、消除法治建设的"瓶颈"和履行WTO 义务的需要,我国必须建立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克服司法审查与人大制度相抵触的思想障碍,赋予法院宪法解释权和真正实现司法独立,是健全司法审查机制的必要条件.我国司法审查模式应当主要借鉴大陆法系的经验,建立独立的违宪审查机构与普通法院的审查相结合的模式.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