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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内行刑社会化的价值及其实现     被引量:8

The Value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ison Soci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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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狱内行刑社会化的价值及其实现

作者:马贵翔

第一作者:马贵翔

机构:[1]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年份:2005

期号:2

起止页码:72-80

中文期刊名: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行刑社会化;自由刑负价值;累进处遇;制度保障;

摘要:行刑社会化的含义虽十分广泛,但狱内行刑社会化因较集中体现了自由刑与社会化的冲突而具有代表性.纯粹理性意义上的自由刑的本质应当仅仅限于将犯罪人限制在特定的活动空间里,但在实际执行时却必然产生种种负价值.行刑社会化作为执行自由刑宽和化的措施必然有利于消减这些负价值.累进处遇居于行刑社会化中心地位.我国狱内行刑社会化的横向分类重点在对监内罪犯的再次分类,建议以自然标准、犯罪标准和人格标准逐渐推进.纵向分级建议取消特严管理甚至一般严管并加大宽管的力度,其特宽管理可以考虑建立开放式监狱和半自由刑制度.操作上主要包括设立省级和狱内分类中心、将监狱分隔为普通管区、宽管区和特宽管区三部分以及实现罪犯的区际流动.

分类号:D916.7[监狱制度、劳动改造制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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