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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完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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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完善

作者:郑高键

第一作者:郑高键

机构:[1]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年份:2005

期号:4

起止页码:59-59

中文期刊名:甘肃农业

中文关键词:中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证据制度;举证主体;举证内容;《行政诉讼法》;

摘要:举证责任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主要问题.举证责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由谁负责提供证据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即举证责任的分担;二是不能履行举证责任时可能引起何种法律后果.在司法实践中,因对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举证责任法律后果、证据来源认识和理解的不同,导致法院在相同案件审理时,因对原、被告举证责任要求的标准不一,而作出承担不同法律后果的判决,严重影响法律的公正性.本人基于上述理由,在现行<行政诉讼法>的基础上,从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举证责任法律后果及举证主体举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初步的探讨.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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