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研究 被引量:31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s of Punitive Damages
中文题名:外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研究
作者:李广辉
第一作者:李广辉
机构:[1]汕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年份:2005
期号:2
起止页码:75-84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执行;判决;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违法行为人;惩罚性赔偿;国家立法;经济制裁;有机结合;外国法院;受害人;补偿性;当事人;救济;
摘要: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立法所采纳.而设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就在于透过损害赔偿的补偿性与惩罚性双重功能的有机结合以实现对受害人的补偿和对违法行为人的经济制裁.然而,也有些国家不但反对给予国内当事人以惩罚性赔偿救济,也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在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公约>草案(以下简称<海牙管辖权公约>)的谈判中,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也自然成为各国争执不下的一个焦点问题.
分类号:D925.183[民事诉讼法] D915.16[诉讼制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