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目的论解释
作者:徐涤宇
第一作者:徐涤宇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2
起止页码:84-91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目的论;解释;无因性原则;善意取得制度;交易安全;意识形态;实证分析;价值判断;价值层面;政策目标;当代社会;不当得利;功能论;保护;正当性;说服力;先进性;德国法;机能;法律;法学;
摘要:支持或反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者,实质上都是基于某种法律上的意识形态,以一种目的论或功能论的态度加以解释的.在历史上,基于保护交易安全之功能论或目的论来解释物权行为之无因性原则,出现在后期潘德克吞法学中.功能实证分析只是对无因性原则的机能进行一种实证的、中立的描述,与价值判断无涉;目的论是从无因性原则中发现的交易安全之保护机能来进一步论证该原则的正当性,以增强其价值层面的说服力.本文认为,承认物权行为及其无因性原则,符合当代社会侧重保护动的安全之法政策目标,因而在目的论上具有先进性;并且,我们应该充分理解德国法为维系无因性原则和不当得利、善意取得制度在体系上的意义关联而坚持该原则的真正目的.
分类号:D923.2[物权] H059[翻译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