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作者:孔祥俊
第一作者:孔祥俊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05
期号:4
起止页码:44-5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法律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大陆法系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整体性特征;外部特征;商业标识;市场混淆;成果保护;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构成要件;完善立法;立法例;英美法;著作权;纳入;作为;
摘要:商业外观是指商品或者服务的外部特征,包括其形状、样式、装潢、颜色或者其他外观上的整体性特征。国外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有两种基本立法例,即一种是将商业外观纳入商业标识的保护范围,强调市场混淆等要求,美国、英国等采此例;另一种是将商业外观作为一种特种商业成果,作禁止他人侵害的商业成果保护,如大陆法系国家确立了以“原样模仿”或者“寄生竞争”为代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类似于英美法中商业外观的商业成果进行保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除以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商标和著作权等特殊方式保护商业外观外,可以将其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范围,但应当受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的约束。至于我国是否有必要将商业外观作为特殊的商业成果进行保护,那属于进一步完善立法的问题。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4】;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420);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