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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定位于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权     被引量:106

On the Nature of the Prosecution in Our Country the Prosecution Considered as an Legal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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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定位于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权

作者:石少侠

第一作者:石少侠

机构:[1]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100041

年份:2005

卷号:11

期号:3

起止页码:83-93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法律监督权;检察权;性质;“一府两院”;人民代表大会;本质属性;检察职能;分权制衡;理论基础;检察机关;宪政基础;行政权;宪法;

摘要:我国检察权的本质属性应为法律监督权,对检察权“行政权说”提出质疑。法律监督权是一元的而不是多元的,对全部检察职能都可以作出法律监督权的解读。法律监督权的理论基础是分权制衡论,宪政基础是人民代表大会下的“一府两院”制及宪法对检察机关性质的界定。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D62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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