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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重塑     被引量:3

To Reshape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Code of Civi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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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重塑

作者:杨严炎

第一作者:杨严炎

机构:[1]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年份:2005

卷号:20

期号:3

起止页码:74-76

中文期刊名: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法;本原;重塑;发挥作用;原则体系;具体内容;审判权力;权利制约;司法理念;指导思想;处分原则;辩论原则;程序保障;直接言词;制约性;法规;现行;条文;

摘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数量庞大的基本原则体系在现实中所发挥作用极其有限,原因在于缺乏以诉讼权利制约审判权力的具体内容.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就必须以现代司法理念重塑民诉法的基本原则,使其由空泛的宣示性条文走向精简的制约性条文.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排除那些不具有基本原则特质的原则和已经由宪法规定的原则,我国现行民诉法需要保留和改造的基本原则只有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两项.此外,还应增加直接言词这一体现程序保障要求的基本原则.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B502[古代哲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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