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犯罪的立法缺陷与理论回应 被引量:7
On the Flaws of Legislation about Computer Crime in our Country and Response to it in Theory
中文题名:计算机犯罪的立法缺陷与理论回应
第一作者:黄泽林
机构:[1]重庆邮电学院
年份:2005
期号:05S
起止页码:44-46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计算机犯罪;立法缺陷;主观罪过形式;刑事责任年龄;犯罪构成;刑法理论;犯罪客体;主体缺失;单位犯罪;处罚种类;刑事罪名;管辖冲突;网络空间;犯罪对象;立法模式;法定刑;规制;健全;
摘要:由于计算机犯罪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我国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制存在犯罪客体错位、侵入的'领域'狭小、单位犯罪主体缺失、主观罪过形式单一、刑事责任年龄偏高等犯罪构成缺陷以及刑事处罚种类较少、刑事罪名不完备、网络空间管辖冲突和其他有关刑法理论的问题.有必要在刑法上健全计算机犯罪构成和法定刑,增设计算机犯罪的新罪名,建立以信息为犯罪对象的新型刑法理论,完善计算机犯罪的立法模式.
分类号:D917[犯罪学] 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