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与出路:中国法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被引量:33
Exceptio non Adimpleti Contractus in China:Its Mechanism, Puzzle and Solution
中文题名:构造与出路:中国法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作者:韩世远
第一作者:韩世远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100084
年份:2005
期号:3
起止页码:104-116
中文期刊名:中国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国法;《合同法》;构造;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法律漏洞;诉讼经济;重要因素;功能发挥;履行期;一般性;有条件;效力;灵活性;行使;区分;判决;
摘要:中国《合同法》一般性地承认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其发生虽不要求履行障碍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其行使却须受诚信原则的支配。对于履行期自始不同,而后履行一方债务亦届履行期场合能否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法律漏洞,解释上宜有条件地肯定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宜区分存在的效力与行使的效力,在履行迟延问题上,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宜采存在效果说。针对不完全履行场合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表现出相当的灵活性。同时履行抗辩权具有诉讼经济的功能,但中国民事诉讼法欠缺“同时履行的判决”方式,从而构成影响该抗辩权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G254.122[综合性分类表]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