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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机能产生的制度基础     被引量:5

The Institutional Basis of the Generation of the Function of Crimi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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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刑法机能产生的制度基础

作者:周少华

第一作者:周少华

机构:[1]西北政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3

起止页码:41-53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刑法机能;制度基础;构成要素;社会控制手段;相互作用;良性机制;技术手段;

摘要:刑法的整体机能是由刑法的诸多构成要素共同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是,对于刑法的每一种具体机能来说,其产生却分别由刑法不同的构成要素所决定.考察刑法机能产生的制度基础,其实践上的意义在于:我们可以在对刑法机能与刑法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刑法的结构而建构刑法机能的良性机制;以技术手段增加刑法的有效性,使刑法真正成为有目的的社会控制手段.

分类号:D924[刑法] F832.3[金融组织、银行]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74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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