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诈害案外人恶意诉讼之程序法规制 被引量:37
On Regulating Malicious Litigations Initiated by Persons Other than Those Involved in a Case Through Procedural Law
中文题名:论诈害案外人恶意诉讼之程序法规制
作者:邱星美
第一作者:邱星美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3
起止页码:102-108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恶意诉讼;案外人;规制;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改革和完善;独立请求权;法律制度;申请再审;生效裁判;第三人;参与权;权利;侵害;主体;撤销;
摘要:恶意诉讼的形态多种多样,有些可以得到法律的规制,有些则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难以得到规制,以诈害案外人为目的的恶意诉讼即如此,因此应当考虑借鉴外国民事诉讼法上的经验,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扩大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范围,赋予权利被恶意诉讼侵害的案外人以诉讼参与权;扩大申请再审主体的范围,赋予权利被恶意诉讼者侵害的案外人以请求撤销生效裁判的权利.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G211[组织和管理]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91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