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股东知情权的法律保护--北京××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作者:宋良刚
第一作者:宋良刚
机构:[1]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5
起止页码:91-92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纠纷案;北京;自身利益;内部信息;基本权利;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作为;决策权;所有者;必然;冲突;
摘要:公司作为以盈利为目的团体,由成员——股东组成,是股东获取利益的工具。所以,股东作为公司的成员,为获得相应利益,其只有对公司事务的不断“关心”,方才能够有效行使管理决策权,维护股东自身利益。而股东作为公司所有者,关心公司事务的基础同样来源于对公司事务的知悉,有权知悉公司内部信息的权利——知情权,也就必然成为股东的基本权利。但是,因利益的追求而引发冲突同样是公司内部永恒的规律。公司之中,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公司董事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冲突也就必然存在,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F715[商业企业组织与管理]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