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法医DNA鉴定证据的采信 被引量:3
The Adoption of Proof of Forensic DNA Identification in Criminal Litigation
中文题名:刑事诉讼中法医DNA鉴定证据的采信
作者:王瑞恒
第一作者:王瑞恒
机构:[1]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年份:2005
期号:3
起止页码:20-22
中文期刊名:辽宁警专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医;DNA鉴定技术;鉴定结论;诉讼;法庭科学;1985年;犯罪嫌疑人;科学检验;证据效力;认定;
摘要:从1985年法医DNA鉴定技术首次应用到法庭科学以来,法庭科学获得了质的飞跃,改变了以往法庭科学检验只能'否定'不能'认定'的历史.利用法医DNA鉴定技术,可以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由于其鉴定结论的认定概率几乎接近100%,所以该鉴定结论被认为是铁证.但作为鉴定结论的一种,笔者认为,它不能优越于其他证据,决不能盲目夸大法医DNA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只有符合采信标准,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予以采信.
分类号:D919.4[法医鉴定学] D918.9[司法鉴定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