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反垄断法制裁手段及其范围
作者:李国海
第一作者:李国海
机构:[1]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年份:2005
卷号:11
期号:2
起止页码:193-198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反垄断法;制裁手段;基本保障;法律责任;执行手段;行政罚款;损害赔偿;立法体例;中立法;标的;
摘要:反垄断法制裁手段是实现反垄断法立法目标的基本保障.反垄断法制裁手段与反垄断法法律责任、反垄断法执行手段等概念相比,是最合适的用词.各国反垄断法都规定了制裁手段,并形成反垄断法制裁手段体系.这些体系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以行政排除措施为核心,第二类以行政罚款为核心,第三类以损害赔偿为核心.反垄断法制裁手段立法体例包括分散立法和集中立法两种.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F171.25[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