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重构民法时效理论体系
作者:李锡鹤
第一作者:李锡鹤
机构:[1]华东政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6
起止页码:118-123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理论体系;民法;消灭时效;除斥期间;重构;取得时效;事实状态;时效制度;存续期限;期间制度;法律制度;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不一致;近现代;请求权;形成权;所有权;时间;保护;权利;
摘要: 在近现代民法中,时效制度和除斥期间制度都是为保护已存在足够长时间的事实状态,对权利存续期限的规定。时效和除斥期间的界限难以划清,但除斥期间不属于时效,造成理论上的不一致。在时效制度中,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制度,不能衔接,造成理论和实际不一致。现代民法为保护已存在足够长时间的事实状态而对权利存续期限的规定,第一,可统一于时效: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为可变时效,除斥期间为不变时效;第二,可统一于消灭时效:现在的消灭时效是阻却时效抗辩请求权消灭时效;除斥期间是形成权消灭时效,例外是担保物权消灭时效;取得时效是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消灭时效。
分类号:D923[民法] F230[会计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