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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     被引量:249

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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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

作者:张翔

第一作者:张翔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年份:2005

卷号:27

期号:3

起止页码:21-36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基本权利;双重性质;宪法理论;个人权利;客观价值;国家权力;基本框架;宪法解释;理论构成;保障体系;借鉴意义;中国宪法;德国;基本法;约束力;作为;秩序;法律;

摘要:在德国的宪法理论中,基本权利被认为具有“主观权利”与“客观法”的双重性质。除了作为个人权利的性质外,基本权利被认为是德国基本法所确立的“客观价值秩序”,是对国家权力产生直接约束力的法律。这一理论构成了对基本权利的宪法解释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德国建构了一套严密的基本权利保障体系。这一理论对中国宪法的基本权利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F231[会计簿记方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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