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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超过因素新论     被引量:54

主观超过因素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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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主观超过因素新论

作者:董玉庭

第一作者:董玉庭

机构:[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年份:2005

卷号:27

期号:3

起止页码:62-79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新论;定罪原则;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主观要素;犯罪目的;犯罪故意;司法实践;认定原则;相统一;目的犯;刑法;内心;作为;口供;推定;

摘要: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并不否定主观超过因素的存在。无论大陆法系刑法抑或英美法系刑法基本都认可主观超过因素的定罪意义。所谓主观超过因素是指在构成犯罪的各要素中,超出故意内涵之外的主观要素,其中主要包括目的犯中的犯罪目的及倾向犯中的内心倾向。对于表现犯中的内心表现完全应该作为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宜按主观超过因素来对待。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主观超过因素存在与否的判断极为艰难,因此必须坚持弱化口供,强化推定及强化证伪的认定原则。

分类号:D917[犯罪学] H059[翻译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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