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环境权主体之探析——国内法层面的考察
作者:吴卫星
第一作者:吴卫星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南京:210093;[2]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南京:210093;
年份:2004
期号:22
起止页码:130-137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环境权主体;国内法;环境资源开发;义务主体;其他组织;法学界;批判性;自然人;排污权;利用权;财产权;自然体;后代人;检讨;国家;法律;
摘要:关于环境权主体的范围,我国环境法学界存在诸多不同的观点。本文对此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和检讨。文章认为,就国内法而言,环境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国家乃是环境权所指向的义务主体。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所谓“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权”和“排污权”不是环境权,而是传统的财产权。后代人以及自然体至多可视作伦理上的主体,而不是法律上的环境权主体。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D997[国际私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