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代位权法律关系的债务清偿——兼评《合同法问题解释》第20条 被引量:4
Debt Discharge in the Relation of Right of Subrogation
中文题名:论代位权法律关系的债务清偿——兼评《合同法问题解释》第20条
作者:唐烈英
第一作者:唐烈英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5
卷号:26
期号:5
起止页码:86-91
中文期刊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代位权诉讼;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履行清偿义务;
摘要:笔者对<合同法问题解释>第20条关于在代位权诉讼中,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的规定之重大意义作了充分地肯定.同时指出,合同法应当就次债务人如何向物权担保的债权人与一般债权人清偿债务作出规定;应当就请求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与未采取保全措施的一般债权人的清偿、受领分别加以规定.并认为,只有将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合并审理,次债务人履行清偿义务后,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即时消灭.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4】;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42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