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死刑程序的正当化
第一作者:刘梅湘
机构:[1]湘潭大学,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5
卷号:7
期号:2
起止页码:17-23
中文期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正当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死刑案件;死刑复核程序;诉讼权利;证明标准;死刑犯权利;主要表现;审判程序;保障措施;最低标准;司法现状;改革措施;量刑程序;定罪程序;审理程序;执行程序;辩护权;保护;适用;立法;
摘要:死刑程序正当化的要求应高于非死刑案件,主要表现在对死刑的适用应有更严格的程序,对于面对死刑的人应赋予更多的诉讼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关于保护死刑犯权利的保障措施>从审判程序、诉讼权利、证明标准等方面确立了死刑案件程序正当化的最低标准.参照这一标准,并针对我国有关死刑程序的立法与司法现状,应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即死刑案件的审理程序可分为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应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和执行程序,应区分死刑案件和非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还要加强面对死刑的人强制辩护权的保护.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D926.7[监狱制度与劳动改造制度]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乌利希期刊指南;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