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制建设中行政强制机制的克服 被引量:2
Getting Rid of Coercive Administrative Mechanism in Building Legal System for Environment
中文题名:环境法制建设中行政强制机制的克服
作者:邓海峰
第一作者:邓海峰
机构:[1]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北京100084
年份:2005
期号:4
起止页码:8-10
中文期刊名:理论导刊
中文关键词:环境法;行政强制机制;理论对策;
摘要:我国环境资源立法长期依赖以命令、制裁为特征的行政强制机制作为首要的法律调控手段.这种环境立法的思路与环境要素配置市场化的法律价值取向严重背离.在未来的环境立法中,应摒弃单一实践机制的束缚,建构私法调控手段和行政调控手段相互平衡的法律实践机制.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