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被引量:7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le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and Its Revelation
中文题名: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第一作者:叶良芳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5
卷号:20
期号:3
起止页码:153-160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理念;例外;刑事再审制度;
摘要: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发轫于罗马法一事不再理原则,为许多国家的宪法或刑事诉讼法所规定,是现代刑事司法的一项基石原则.确立这一原则是基于以下价值理念:保护人权、防止错判、减少精神损害、维护既判力和促进侦查高效进行.这一原则在两个方面制约国家刑罚权的启动:一是对上诉的限制;二是对重新起诉的限制.但最近,这一原则有所松动.许多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这一原则例外的适用,或者通过法律委员会建议这一原则应有例外,允许在特殊情形下重审无罪裁决案件,或者允许检察官对无罪裁决提起上诉.这一变化对我国重构刑事再审制度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