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物犯罪几个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8
Some Issues on Crimes of Disrupting Administration of Cultural Relics
中文题名:关于文物犯罪几个问题的思考
作者:薛瑞麟
第一作者:薛瑞麟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05
期号:2
起止页码:27-32
中文期刊名: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文物;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鉴定;
摘要:我国<文物保护法>及文博学界将文物视为人类制造物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遗物遗迹.这种界定的不足在于它同刑法的规定不甚协调.走私文物罪的对象应包括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倒卖文物罪的对象不限于珍贵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是单一的行为.在涉嫌文物犯罪中,被委派作鉴定的专家应来自与文物行政部门无隶属关系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
分类号:D924.399[其他]
收录:ProQeust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