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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关系     被引量:14

On the Relationship among the Civil Right, Duty and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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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关系

作者:丁海俊

第一作者:丁海俊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7

起止页码:118-121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事权利;侵权行为法;民法;侵权责任;债法;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责任;权利;义务;

摘要:侵权行为法在民法典中居于何种地位?传统民法理论对此尚无法做出满意回答.若将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视为属于同一个位阶,三位一体统一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的概念,而视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债权与其相对应的义务(债务)为此三个基本概念的下位概念,则可以推导出侵权行为产生的不是债而是民事责任,侵权行为法主要是绝对权的救济法,应当从债法中独立出来.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民事责任体系,实践着私法自治的功能.

分类号:D923[民法] 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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