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的商法化与商法的民法化——兼谈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基本理念和思路 被引量:41
On Commercial Law of Civil Law and Civil Law of Commercial Law--Concurrent Discussion About the Basic Ideal and of the Thinking of Codification of Our Civil Code
中文题名:论民法的商法化与商法的民法化——兼谈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基本理念和思路
作者:赵万一
第一作者:赵万一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05
卷号:20
期号:4
起止页码:28-33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民商合一;民商分离;民法典编纂;民法商法化;商法民法化;
摘要:传统的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现代各国都在根据自己的国情对传统的民商立法模式进行适当调整.在民商关系的处理上我们应当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基本思路是:在对传统私法做成功的现代转化的前提下,制定一部民商混合的法典,即在正确界定和承认民法和商法差别的基础上,以商法编的方式对民商法进行统一立法.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