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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宪政价值     被引量:18

The Constitutional Value of the Harmonious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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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和谐社会的宪政价值

作者:江国华

第一作者:江国华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5

卷号:20

期号:4

起止页码:91-94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和谐社会;宪政价值;宪政国家;

摘要:和谐社会乃宪政国家之基础.所谓和谐社会的宪政价值,即指和谐社会的建构对于宪政国家建设的助动性和积极性.这种助动性和积极性集中体现为和谐社会的建构有助于宪政国家所必需的社会基础和社会环境的形成.因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促使社会各阶层的融合与团结,就是要推动社会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就是要塑造公平与正义的公民文化,就是要构建规范、民主与法治的社会机制.而所有这些,都是宪政国家建设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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