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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    

Setting up the Mechanism of On-court Verd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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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应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

作者:赵兴宏 毛牧然

第一作者:赵兴宏

机构:[1]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4

年份:2005

卷号:7

期号:4

起止页码:289-291

中文期刊名: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当庭裁决;庭后裁决;审判方式;

摘要: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在当庭裁决与庭后裁决的选择上,当前以庭后裁决为主.从多个方面分析了选择庭后裁决的原因,探讨了庭后裁决的利与弊.认为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与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的深入,为适应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完善法官素质的要求,应向当庭裁决的方向发展.为适应当庭裁决的要求,提出应进一步明晰法官的权与责,赋予主审法官独立审判的权力,健全法官的责任追究制度;应调整审判委员会的职能;应严格执行审限;应加强对法官的培训与教育.

分类号:D915[诉讼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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