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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紧急避险的概念与本质属性     被引量:9

On the Concept and the Essential Attribute of the Neces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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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紧急避险的概念与本质属性

作者:黄明儒

第一作者:黄明儒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5

期号:2

起止页码:70-76

中文期刊名: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紧急避险;阻却违法;阻却责任;排除犯罪性行为;本质属性;

摘要: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迫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关于紧急避险的本质属性在理论上主要有阻却违法说、阻却责任说、三分说、必要行为说、两害择一说与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行为说等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但每一种学说都不能把紧急避险的所有问题完全解决,只有将上述几种学说的基本观点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解决紧急避险的性质问题.本质上而言应该说紧急避险是有益于社会整体的行为.

分类号:D924.4[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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