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法国内转化过程中凸显的行政立法新类型——涉外经济行政立法 被引量:4
The new type of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heaved in the process of WTO Laws translation:Foreign economic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中文题名:论WTO法国内转化过程中凸显的行政立法新类型——涉外经济行政立法
第一作者:袁勇
机构:[1]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年份:2005
期号:7
起止页码:86-88
中文期刊名:行政与法
中文关键词:涉外;行政立法;涉外经济行政立法;WTO法;
摘要:WTO法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而产生的,规范成员方政府行为的多边贸易法律体系.在大多数成员方转化适用WTO法的条件下,行政立法必然分化出新类型的行政立法--涉外经济行政立法,即有权行政机关为了调整涉及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肯定的,具有其法律意义因素的经济关系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此种新类型行政立法是经济会球化的必必然产物,具有显显著特征和重要的功能.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229);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