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理念与中国民法典制定的社会基础 被引量:2
The Ideas of Civil Law and Social Basis of Chinese Civil Code's Formulation
中文题名:民法的理念与中国民法典制定的社会基础
作者:柴振国
第一作者:柴振国
机构:[1]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8
起止页码:13-19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中国民法典;社会基础;制定;民法理念;中国历史;社会主体;乡土社会;权利结构;结构特征;社会关系;制度建设;市民社会;观念更新;一元化;建国后;国家化;美的;再造;礼治;
摘要:民法的理念是民法典的灵魂,一部好的民法典,必须深蕴着完美的民法理念,而完美的民法理念及运行又建立在适合民法存在的社会基础之上.但在中国历史上形成了'礼治社会'、'乡土社会'的特点,以及建国后形成的社会主体一元化、权利结构国家化、社会关系身份化的社会结构特征,目前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制度建设.因此,在制定我国民法典的过程中,必须对我国目前的社会基础与观念进行再造与更新,应逐步构建中国的市民社会,中国民法典的制定至少要同这种社会基础再造与观念更新同步进行.
分类号:D923[民法] F233[会计工作组织与制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