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民事诉讼一审终审制的立法思考——从完善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视角 被引量:10
Research of the Civil Procedure First Instance as the Final Instance Structure System--From visual angle of perfecting the civil procedure system
中文题名:关于构建民事诉讼一审终审制的立法思考——从完善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视角
作者:张晋红
第一作者:张晋红
机构:[1]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8
起止页码:101-104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一审终审制;审级制度;立法思考;视角;民事纠纷案件;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诉讼标的额;效率价值;“需要”;诉讼案件;立法基础;方式选择;民事案件;高级法院;当事人;适用;幅度;法定;
摘要:基于诉讼案件对诉讼程序的"需要"与诉讼程序"供给"之间的规律和实现诉讼效率价值目标的需要,民事诉讼法有必要在现有立法基础上扩大一审终审的适用范围.对民事纠纷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的标准及范围应由立法按诉讼标的额确定一个基本的幅度,再由各高级法院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在法定幅度范围内确定本省小额案件的标的额.但小额民事案件具有法定情形时不得实行一审终审制,同时,立法不宜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选择审级制度的适用.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