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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私法与法治社会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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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私法与法治社会

作者:王利民

第一作者:王利民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05

期号:4

起止页码:48-51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辑刊

中文关键词:私法;法治;法治社会;

摘要:私法以其对权利事实的私法配置,决定了它与社会特别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联系。即私法不仅揭示着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属性,而且也以其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价值决定着社会法治的发展取向。现代法治社会,以对社会关系的私法调整为其首要条件。法治社会的前提和基本内容是私法之治,没有私法和以私法为核心并体现私法价值的国家法治结构,也就不是现代意义的法治和法治社会。所以,我国在实现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法治社会的进程中,特别是在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社会条件下,应当特别强调和突出加强私法建设和私法之治的意义。着力培养和树立人们的私法意识和私法之治的观念。以私法的价值观认识社会与社会法治,从而为我国的法治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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