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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立法权来源的正当性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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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行政立法权来源的正当性

作者:曾祥华

第一作者:曾祥华

机构:[1]江南大学法政学院,江苏无锡214000

年份:2005

期号:4

起止页码:84-87

中文期刊名:学习与探索

中文关键词:行政立法权;授权立法权;职权立法权;立法权来源;立法正当性;

摘要:行政立法权有授权立法权和职权立法权两种类型.在关于授权立法权的理论中,对分权原则的功能主义解释不太适合中国的国情,但禁止授权立法原理和立法权代理说可以适当地借鉴,立法权转移说则不能正确说明授权立法权的来源.授权立法权来源于权力机关的授权,授权立法必须受到严格的控制,以不侵犯公民的权利为原则.我国存在职权立法,并且职权立法不是授权立法.行政职权立法权违背民主和宪政原则,与我国的政体相矛盾,造成行政立法的混乱,应当取消.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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