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容量的准物权化及其权利构成 被引量:98
On the Quasi- property Nature of Environmental Capacity Law and the Composition of Right thereof
中文题名:环境容量的准物权化及其权利构成
作者:邓海峰
第一作者:邓海峰
机构:[1]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年份:2005
期号:4
起止页码:59-66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环境容量;准物权;权利构成;用益物权;《京都议定书》;物权客体;排污权;
摘要:环境容量是描述环境要素纳污能力的自然科学表述.作为一种自然力的功能性载体,由于其具有可感知性、可确定性和相对的可支配性,因此具有成为准物权权利客体的可能.以其为客体而生成的准物权称为排污权,具有使用、收益等基本的用益物权属性,是我国推行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履行<京都议定书>的重要法律基础.
分类号:D996.9[国际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