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环境侵权民事纠纷法律制度研究 被引量:6
A Study on the system of The administration organization handling the environmental civil dispute
中文题名:行政处理环境侵权民事纠纷法律制度研究
作者:朱艳艳 邹雄
第一作者:朱艳艳
机构:[1]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年份:2005
期号:8
起止页码:114-116
中文期刊名:行政与法
中文关键词:行政机关处理环境侵权民事纠纷;行政调解;行政裁决;
摘要:因环境污染遭受侵害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加害者损害赔偿,然而受害者现实的得到救济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单纯的采用司法救济的方式已经不能实现对受害者的完全救济.法学界在沿袭一般侵权行为民事救济的基础上,借鉴日本、台湾地区在环境问题中的公害纠纷处理法,提出了由环保行政机关处理环境侵权民事纠纷制度.这一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不是很成熟,学理界对此在认识上尚存在很多争议.本文从行政处理环境侵权民事纠纷概念的界定入手,就其必要性进行了阐述,并着重对行政处理的效力予以了较为充分的论证.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