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诱导规则”——从Grosker案看P2P侵权的新标准 被引量:21
Active Inducement Test--New Standard for P2P Infringement Set by Grosker Case
中文题名:“积极诱导规则”——从Grosker案看P2P侵权的新标准
作者:杨晖 马宁
第一作者:杨晖
机构:[1]上海电视大学;[2]上海天宏律师事务所;
年份:2005
期号:8
起止页码:49-52
中文期刊名:电子知识产权
中文关键词:“积极诱导规则”;Grosker案;P2P软件;侵权责任;版权;美国;法律适用;
摘要:2005年6月27日,美国最高法院对争论已久的MGM Studios Inc v Grokster Ltd案1做出了判决.九位大法官一致同意,两被告Grokster和StreamCast应该为他们的P2P软件承担协助侵权2责任(contributory infringement),并确立了判断版权侵权的新标准--积极诱导标准(active inducement test).该判决是自1984年索尼案以来影响面最广、也是最引人关注的判决之一.美国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对索尼案做出了澄清,从而纠正了下级法院对索尼案不恰当的理解.鉴于目前P2P软件在我国也被广泛使用,并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相信本案判决对我们更全面地理解P2P软件制造商、销售商的责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分类号:D971.23[法律]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459);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