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民国《民律草案》评析
作者:张生
第一作者:张生
机构:[1]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教授,北京100088
年份:2005
期号:8
起止页码:60-64
中文期刊名:江西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大清民律草案》;北洋政府;民国《民律草案》;
摘要:民国北洋政府时期,为实现民法法典化、收回领事裁判权,先是由法律编查会起草完成了<民律亲属编>,而后又以<大清民律草案>为蓝本修订了完整的民国<民律草案>.与清末的<大清民律草案>相比,民国<民律草案>确立了统一的民法价值原则,立法技术和制度内容方面均有较大改进;该草案的立法成就对南京国民政府制定民法典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由于制定得极为匆忙,民国<民律草案>有许多未尽妥善之处.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698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