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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通讯表决制度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20

Legal Study on Establishment of Internet Voting System in Shareholders' Conference of Listing Compan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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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构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通讯表决制度的法律思考

作者:叶林 刘辅华

第一作者:叶林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长

年份:2005

卷号:19

期号:5

起止页码:57-63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通讯表决;

摘要: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演变成“大股东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上已经出现了通过电子网络以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的趋势。构建股东大会网络通讯表决制度,能有效避免现行制度的局限性,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股东大会网络通讯表决是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的补充手段,其制度设计的目标、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及信息披露均有其特殊性。基于控股股东的义务,应当禁止控股股东通过网络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4】;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62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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