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无限上诉制度之管见
作者:李博
第一作者:李博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年份:2005
期号:4
起止页码:46-47
中文期刊名:天津律师
中文关键词:上诉制度;适用法律;管见;制度价值;国家社会;一审程序;诉讼制度;上诉程序;纠正错误;
摘要:国家为保护私权,并维护国家社会的秩序,而设立了诉讼制度。又为求裁判之妥适及适用法律之一致,而承认了上诉制度。目前各国的理论学界普遍认为上诉程序的价值在于:一、纠正错误的裁判;二、统一法律的适用。特别是统一法律的适用,一审程序是不具有这样的制度价值的。而一审程序所负担的使命在于多事实的审理。因此,基于二审程序设计的价值,对于提起上诉应当予以一定的限制。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D997.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海事仲裁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