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中与抵押权相关的权益冲突及其立法完善 被引量:3
Conflicts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Related Mortgage among Commercial House Selling in Advance and Its Legal Perfection
中文题名:商品房预售中与抵押权相关的权益冲突及其立法完善
作者:符启林
第一作者:符启林
机构:[1]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
年份:2005
卷号:20
期号:5
起止页码:20-24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商品房预售;抵押权;期待权;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冲突;协调;
摘要:对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房地产抵押权的冲突,为平衡承包商与抵押权人的利益,法律可以规定承包商进行垫资的,双方应当就预期垫资款额进行强制公示性登记,该登记款额为承包商行使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最高限额.如果实际发生的垫资款少于该登记款额,则以实际发生的垫资额为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对于该范围内的优先受偿权应当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实现,而不论其发生的时间先后.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