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若干条款罪数形态之分析 被引量:8
An Analysis of Quantity of Crime in Certain Articles in the Criminal Act
中文题名:刑法若干条款罪数形态之分析
第一作者:胡云腾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北京100062
年份:2005
卷号:27
期号:5
起止页码:141-147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刑法;罪数形态;牵连犯;处罚原则;中国;吸收犯;犯罪构成;
摘要:<刑法>第120条第2款包含牵连犯的情形,实行数罪并罚;第157条的走私罪与妨碍公务罪构成牵连犯,应实行数罪并罚;第171条第3款中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的,构成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伪造货币后使用自己伪造的货币,构成牵连犯,使用假币视为事后不可罚行为;第196条第3款中出于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行窃中得到财物同时意外得到信用卡后使用的,应以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并罚;第198条第2款属于兼容犯,实行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分类号:D924.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