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分权与行政主体多元化问题——兼论公用事业企业之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被引量:2
On Division of Administrative Power and Multiplicity of Administrative Body --And Study on the Administrative Legal Role of the Public Unilitics Enterprise
中文题名:论行政分权与行政主体多元化问题——兼论公用事业企业之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作者:郭朋
第一作者:郭朋
机构:[1]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年份:2005
期号:5
起止页码:144-148
中文期刊名:齐鲁学刊
中文关键词:行政分权;行政主体;多元化;公用事业企业;法律地位;
摘要:当今各国政府为了应对日益扩张的行政职能的需要,采取了行政分权的措施.行政分权有利于政府合法性权威的树立,同时导致政府传统行政任务的私法化.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学的重要概念.由于行政分权和行政任务私法化趋势的影响,我国传统行政主体的外延应该进一步扩展,公用事业企业应该被纳入行政主体的范畴.公用事业企业具有多重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用事业企业是行政主体,对公用事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相关事务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另一方面,公用事业企业作为政府管制的对象,又充当了行政相对人的角色.同时,公用事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还存在私法上的服务合同关系.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13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