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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时代价值——兼论《公司法》的修改     被引量:6

The Times Value of the "Disregard of Corporate Personality" Theory--An analysis of the amended Company Law of P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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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时代价值——兼论《公司法》的修改

作者:石杰 赵小东

第一作者:石杰

机构:[1]兰州大学法学院,兰州甘肃730000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3

起止页码:326-331

中文期刊名: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公司问题”;《公司法》;修改;

摘要: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自实行以来,对社会经济生活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诸多"公司问题".相形之下,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则是通过遏制股东滥用法人格,从而有效地矫正股东、公司与债权人三方的利益失衡状态.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对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一种有益补充,也契合了法律对公平、正义的时代价值要求.鉴于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律的检讨,毋庸讳言,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中引进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分类号:D922.291.92[破产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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