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公司资本制初始理念的局限性 被引量:2
Limitation of the Original Legislative Intents of Legal Capital System
中文题名:法定公司资本制初始理念的局限性
作者:高晋康 黄丽娟 蒋和伶
第一作者:高晋康
机构:[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3]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6
起止页码:52-58
中文期刊名:财经科学
中文关键词:法定资本制;有限责任;法定资本;
摘要:法定公司资本制是我国现行所采用的资本规范制度,目前,对于这一制度在当下的局限性,众多研究大多集中于探讨其具体制度规则群在现实操作上的困难.然而这样的研究视角尚无法揭示法定资本制与现实的本质悖反,本文力图从法定资本制的初始理念入手,论证法定资本制的两个支撑性初始理念:有限责任外部性问题的规制和公司以资本为信的立法初衷已经与当下的资本运行呈现出一种疏离和悖反之势,从而在更加纵深的层次证明既有法定资本制的根本局限,进一步拓宽这一问题的研究视角,增强改革既有法定资本制这一学术主张的理论说服力.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